全院班级、同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国家奖学金评议工作小组评议,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初步确定2023级高职中药学2班黎婉怡、2023级高职中药学4班吴康柔、2023级高职药学1班桂彬3位同学为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5日-9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直接到药学院学生管理中心(求本楼A306室)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反映情况。药学院联系电话及邮箱:0799-6678056pxwzyyxy@126.com
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