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的文件精神、《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根据二级学院提交材料,以下学生存在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复学、未请假的情况下长期未参与学校组织的任何教学活动等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经核实,现对王康晴等28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起止时间:2025年4月2日至4月1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学籍)管理中心反馈。
联 系 人: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学籍)管理中心(立德楼114办公室)朱老师
联系电话:0799-6843987
电子邮箱:pxwxxgc@126.com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