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5-25

各党支部、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应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由于机构与职能调整和人事变动原因,经研究,决定调整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一、机构组成

组   长:刘子龙 党委书记

袁晓兵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 组 长:龙春频 党委副书记

黎  副院长

刘星林(常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袁江波 党委委员、副院长

陈增勇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办公室负责人

宣传部负责人

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教务处负责人

人事处负责人

工会负责人

规划财务处负责人

资产管理处负责人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科研教研处负责人

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后勤保障处负责人

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监督检查室负责人

团委负责人

图文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

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负责人

图书馆负责人

护理学院学院负责人

临床医学院负责人

药学院负责人

医学技术学院负责人

康养管理学院负责人

基础医学院负责人

马克思主任学院负责人

人文社科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图文信息管理中心,刘星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图文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政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统筹制定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

3.审定学院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4.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进行研究决策。

(二)相关处室、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学院相关部门分块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相关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1.图文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技术安全”。保障校园主干网络的正常运行,保障服务器及应用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网络用户身份认证,负责网络安全技术培训。

2.宣传部门负责“信息安全”。监督学校网站信息,把握政治舆论导向;负责舆情监控,保障网站、论坛、留言簿等网络信息平台的合法性。

3.安全保卫处负责“法制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和上网场所的安全;协助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4.规划财务处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经费保障。

5.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中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6.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网络文明与网络安全的教育与管理。

7.团委负责学生相关的校园网络安全和文化建设工作。

8.后勤保障处负责校园规划和基础建设方面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9.各二级学院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