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23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中央宣传部、科技部、人社部、国家中医药局等部委制定的《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意见,进一步规范医学科研行为,促进医学研究健康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国卫科教函[2021]193号)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检活动,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健全科研诚信制度,持续改进科研作风学风,增强全院医学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意识,自觉遵守诚信规范。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2月(三个月)

三、组织保障

成立“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架构如下:

  长:刘子龙、袁晓兵

副组长:龙春频、黎旻(常务)、刘星林、陈增勇

  员:科研教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党群工作部、监督检查室、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四、工作措施和任务

)集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

1.对全体科研人员、新入职职工、学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2.在职称晋升、科研申报等关键环节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3.在党建团建等活动中引入科研诚信教育。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1日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科研教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党群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扎实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1.学院管理制度自查

对照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责任部门:科研教研处

2.存量论文自查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萍乡卫生职业学院”署名投稿、发表的科技文献逐篇对照检查。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整改情况。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5日

责任部门:科研教研处、监督检查室、各二级学院

3.在研项目自查

医学科研人员要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医学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遵守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要依法全面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5日

责任部门:科研教研处、监督检查室、各二级学院

)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持续优化评价考核机制,持续查处科研诚信违规案件,探索科研成果使用前核查机制,推动科研成果发表前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声明、基金资助标注、科学数据分享等出版要求落实,优化学术出版环境,把握好论文的出口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科研教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党群工作部、监督检查室、各二级学院。

完成工作总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5日

责任部门:科研教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