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九届历届全面精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 号)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直接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积极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信念、自觉抵制西方敌对势力进行的思想文化渗透、经受住各种重大政治事件的考验,把大学生培养成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头等大事。学院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强烈政治责任感来努力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扩大队伍,全面激发大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

支部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使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新生刚入校军训期间就开始做思想引导工作,使发展党员工作重心前移,引导大学生早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不断壮大,为发展大学生入党工作打好基础。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早发展”。

三、加大培养教育力度,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发展工作计划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须在一个月内找入党申请人谈话,建立培养联系制度,及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培养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考察、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全面掌握其思想状况的基础上,经团委、各党支部讨论,认为表现突出的,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按要求填写《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附件1)、《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2)、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核(附件3)。进入学院学习以前就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且培养教育有关材料已转入学院的,培养教育期可从递交入党申请书时算起。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严格按照处理好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条件与比例等关系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确定发展对象,制定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二)建设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党员发展的基础工作

认真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党支部每学期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学习情况以及现实表现等。考察结果要有记录,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指定专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各党支部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班主要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原则上凡是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都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各党支部可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分期分批参加培训。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未获得入党积极分子结业合格证者不能发展入党。

四、认真做好政治审查和材料准备工作,保证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全面认识和了解。

(一)做好发展对象的政治审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范围及主要内容是:入党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父亲、母亲、配偶)以及来往密切影响较大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有无参加过“法轮功”组织及现实政治思想状况等。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一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二是找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政治审查应有明确具体的审查内容和要求。政治审查的函调和外调手续是到党群工作部领取调查函,盖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承办,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治审查材料,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和评议

对确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进行公示还应组织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为同班同学3人以上。还可以采取个别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结果和群众评议意见要分别形成书面材料。

(三)整理好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及时上报审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整个培养、教育考察的全面情况要形成比较详实的综合考察材料,材料篇幅不少于500字。材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成分、籍贯,何时入校学习、就读何专业班级、何时交入党申请书、何时参加培训、在校担任何职务、思想和学习表现,获奖情观、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等。

发展对象的整套材料有: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团组织推优表》、政审材料、群众评议材料、党支部综合考察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习成绩表》

以上全套材料上报时间:上半年发展对象料应于6月10日前报送党群工作部审查,下半年发展对象材料于1110日前报送党群工作部审查。

五、规范程序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预备党员发展工作

党群工作部审查合格并同意的预备党员,由党支部派人到党群工作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各党支部指导申请人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联系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力。对被介绍人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表现、主要经历以及家庭主要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主要包括:政治审查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情况,对申请入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料进行审查的情况,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逐个表决。支部书记作总结。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党委或党支部指派专人谈话。谈话人由党群工作部或党支部委员担任。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申请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入将谈话情况及意见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党支部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意见后和入党材料送党群工作部待党委审批。

上报审批时间:上半年发展的新党员为6月20前,最迟不超过6月25日。下半发展的新党员上报审批时间为12月20日前,最迟不超过次年元月5日。

党委审批。正常情况下学院党委应及时对各党支部发展的新党员进行批审。特殊情况下,也应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党群工作部根据党委意见办理审批手续,并发出通知。

六、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充分发挥其先进性作用

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锻炼,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考察和教育;充分调动预备党员的积极性,使其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和教育。预备党员每个季度要有个人书面或口头汇报,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谈话。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递交的转正申请书后,在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以延长ー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ー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报院党支部批准。学生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时预备期未满的,党支部应将教育、考察的书面情况介绍和组织发展的材料,转入预备党员就业单位的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