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思政部发布时间:2020-03-04

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对培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和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以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为宗旨,优化资源,激发活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5-10年时间,全省职业教育基本实现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人才培养由主要对外输出技术技能人才向主要服务江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创新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

(三)具体指标。

全面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到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建成1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及30个特色专业();建成1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及50个特色优势专业;10所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完成向应用型转变,新增一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型试点;开展分段式职业教育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培育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00家左右,力争建设10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建成2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10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成覆盖全省职业院校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从2019开始,稳步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本省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70%以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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